杭州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2024-05-17 22:22

1. 杭州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为0571-12348。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邮政编码:310006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 址:杭州市平海路27号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系杭州市司法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受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向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董红民,联系电话为0571-85238746,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为俞钦,联系电话为0571-85237557。

扩展资料: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代理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2、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咨询服务、提出法律建议,办理具体公证事项。
3、调解民间纠纷。
(1)解答群众咨询;
(2)接受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活动;
(3)主动介入纠纷,开展调解活动;
(4)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法律援助机构名录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 

杭州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2. 杭州市法律援助咨询电话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为0571-12348。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联邮政编码:310006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地 址:杭州市平海路27号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系杭州市司法局直属单位。主要职能是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实施法律援助制度,受理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向援助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为董红民,联系电话为0571-85238746,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为俞钦,联系电话为0571-85237557。

扩展资料: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
1、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代理服务,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2、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公证咨询服务、提出法律建议,办理具体公证事项。
3、调解民间纠纷。
(1)解答群众咨询;
(2)接受当事人申请,开展调解活动;
(3)主动介入纠纷,开展调解活动;
(4)协助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调处纠纷。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法律援助机构名录
参考资料来源: 浙江法律服务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 

3.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都是免费的,当然申请免费法律援助是有条件的。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帮助。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4.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法律分析:
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你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可以。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5.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你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可以。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律师,直接到所在地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即可,地址可以登录12348网站查询。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一般条件。一般条件是对中国公民普遍适用的条件,它是指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并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我国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2、特殊条件。特殊条件主要指刑事案件被控一方获得法律援助应具备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盲、聋、哑等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援助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6.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怎么申请免费律师

法律分析: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就可以,你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可以。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7. 钱塘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

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要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经人民法院指定而获得法律援助。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案件中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可以从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获得司法救助,即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摘要】
钱塘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提问】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 钱塘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将由我来为您解答。钱塘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达南路555号。【回答】
法律援助是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依法获得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主要为经济困难的人员提供。有关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经人民法院指定而获得法律援助。受援人在获得援助的案件中不需要支付任何法律服务费用,并可以从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获得司法救助,即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回答】

钱塘法律援助中心地址在哪里

8. 杭州市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平等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按规定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免收或减收服务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
  本条例所称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市区的法律援助工作。第四条 市司法行政机关主管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在市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法律援助管理工作。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将法律援助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接受社会组织及个人损赠等合法途径筹集资金,专门用于法律援助工作。第六条 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条例实施法律援助,不受任何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七条 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应当接受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指派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免收或减收服务费用。法律服务人员实施法律援助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尽职尽责地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第八条 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法律援助管理机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第二章 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第九条 法律援助管理机构依照职责指导、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事项。第十条 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法律援助的规定;
  (二)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
  (六)负责组织、指派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七)负责法律援助档案、资料的管理;
  (八)负责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有关法律援助管理事项。第十一条 社会团体、有关组织和法律院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应当接受当地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第三章 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方式第十二条 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但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执行。第十三条 公民可以就下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
  (一)刑事案件;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
  (四)因公受伤害请求赔偿(责任事故除外);
  (五)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
  (六)请求国家赔偿;
  (七)办理(二)、(三)项的公证事项;
  (八)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一)公诉人出庭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三)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四)人民法院按规定指定辩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一)申请人为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
  (二)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劳动报酬、救济金、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的。第十六条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和行政诉讼代理;
  (四)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五)公证证明;
  (六)其他形式法律服务。第四章 法律援助的程序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向市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者户籍证、暂住证,代为申请人应提交代理资格的证明;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材料;
  (四)法律援助管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